Home /
上诉条例
上诉条例
上诉程序
条例
温莎管理学院将会尽最大可能的完成上诉流程,学校将在收到申诉收据21天之内完成申诉程序。如果需要进一步的调查,学校相关部门会书面通知申请人。
条例和条款
学术委员会需要申诉包括下列内容:
a)学生的全名,学生号和具体联系方式
b)申诉的具体内容
c)申诉的基础
d)学生申诉所希望得到的结果
e)申诉相关文件的备份
学术委员会应该在收据之日起21天内,考虑申诉的,决定申诉是否应该全部或部分被接受和听取或被拒绝。基于以下的原则:
a)没有相关的证据来支持申诉
b)对于学术委员会决定的上诉,没有按照要求给予新的或不同的理由陈诉造成的。
c)已经被学校关注的
d)学生没有确保接收到所有来自学校的通知。逾期或无收到官方信函将不被接受为理由提出上诉,若更改地址没有被通知,并由学校收到。
e)在提出上诉规定的时间外递交上诉。
f)其他学术委员会一直都会考虑,但是在特定情况下,该上诉无法受理的情况。
g)学术委员会根据第8条在作出决定时,应当听取学生代表和学校代表的意见。
凡上诉被拒绝作为不进行验收,学术委员会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这个决定告知学生。上诉成功后,学术委员会也会书面通知学生结果。
学术委员会需要在14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申诉的结果。
申请重审必须在收到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。在截止日之后再提出的申请将不予以接受。
申请重申可以被接受或拒绝。如果申请被拒绝,学校会给予申请人原因。
所有考试相关材料均为温莎管理学院绝密文件,考试手册不会不能给学生看或给学生。学术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。
考试外部检查
对于外部考试,学校将会直接把学生的上诉申请直接递交给相关的外部考试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