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剽窃条例
剽窃条例
抄袭是指把别人的想法与作品当做是自己的来呈现,其行为包括:
未经许可,直接复制别人的想法或作品,包括从书籍,文章,报告或其他书面材料(无论是否是出版物),作文,艺术品,设计,绘画,电路,计算机程序,软件,网页,互联网,或者其他电子资源,或者其他人的作业,中复制材料,主意,或者概念
略微地改述其他人的作品并保留原意。
把其他人作品拼凑成一个新的作品。
完全由别人完成的作业,或者和别人合作完成的作业,但是被当做是自己独立完成的作业。
对于群组完成的作业,学生要求得到与他的实际贡献不相称的学分。
根据本条例,在别处上交并取得学分的作业,如果重复上交也会被当做是剽窃。
故意允许自己的作业被他人抄袭,也会被当做是一种剽窃行为。
按照学术援引惯例把别人的想法或作业融合到自己的作业中,并不算是剽窃。剽窃是一种严重的学术上的不当行为,为了维持较高的学习标准,本校提醒学生当他们写文章,论文,或进行考试时,他们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剽窃。学生应当了解学校有关考试和学术的各项条例(包括剽窃)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学生应当利用学校提供的一切机会来提高学术能力。